RENOVA(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注册办事处
普陀区绥德路2弄3号8404、8406、8408、8410室 普陀区绥德路 2 弄 3 号 8410 室 中国上海
税号:91310000MA1J0HNK25
销售通用条款
以下条款将适用于 瑞挪瓦 (上海) 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Renova”)与客户之间的所有销售合同。客户是指被开具发票的公司,即使客户将同一货物转售给第三方。
只有在 Renova 书面确认的情况下,特定商业交易才可能适用不同的条件。未经 Renova 销售总监书面确认并签字,任何代表或代理均不得更改这些销售条款。
价格
Renova 向客户发送的订单确认书中列出的价格是该特定订单的唯一有效价格。Renova 的价格不包括增值税及其他适用税费,这些费用将单独向客户收取。
价格以 瑞挪瓦 (上海) 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上海)出厂价为准。
从 Renova 的地点至客户的运输费用不包括在内,货物运输风险由客户承担。货物包装费用已包含在价格内;Renova 将选择最佳包装以确保货物安全运输。
任何订单的最低开票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元 / 美元 100.00 元。
付款条款
Renova 向客户发送的订单确认书中列出的付款条款为该订单的唯一有效付款条款;此付款条款可能会在未提前通知客户的情况下由 Renova 修改。信用额度由 Renova 自行决定并可随时撤销。
货物在备妥发货时开具发票。所有付款均需以人民币 (CNY) 或美元支付。
在任何情况下,货物运输延迟均不能成为延迟付款的理由。
Renova 保留对逾期账款收取每月 1.5% 利息的权利。
所有权
在根据订单确认书中的条款全额支付所有货款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仍归 Renova 所有。
如果未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或在涉及 Renova 破产的任何诉讼或程序开始时,Renova 保留追回和转售货物的权利。
交货
Renova 向客户发送的订单确认书中列出的交货条款为该订单的唯一有效交货条款,Renova 将严格遵守,除非遇到超出其控制范围的情况。
Renova 对因交货延迟导致的客户的任何财务或其他损失(无论是直接或间接的)不承担责任。
如果客户要求 Renova 存储货物,或由于货物准备发货后的付款延迟而需要存储货物,客户将承担存储费及相关费用。收到货物后,客户必须书面通知承运商任何损坏或短缺情况,并在交货单上记录。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接受口头索赔。
保修
Renova 保证其自有制造的产品在发票日期起 12 个月内无工艺和材料缺陷。
所有保修索赔必须在发现缺陷后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 Renova;有缺陷的产品必须预付运费退回 Renova。
对于经过 Renova 和客户共同检验后确认的缺陷产品或部件,Renova 唯一的责任是免费修理或更换这些产品或部件;客户不得要求其他费用或损害赔偿。
保修不适用于任何因误用、不当应用、疏忽(包括但不限于不当维护和/或存储)、意外、不当安装、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未经授权的非原装零件或附件)、不当调整或维修的产品。正常磨损的部件不在保修范围内。
保密
Renova 提供的与报价或订单确认书相关的所有图纸、设计和其他信息均为严格保密。这些资料是 Renova 的财产,未经 Renova 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取消
如果客户书面取消涉及标准产品的订单,将向客户收取取消费;该费用将由 Renova 根据取消订单的具体特征决定。
特殊或定制产品的订单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取消,且将全额向客户开具发票。
合同解除
如果合理预见到客户将无法支付货款,或在破产、债权人和解、清算或客户公司出售的情况下,Renova 保留通过书面通知客户解除本销售合同的权利。
适用法律
本销售合同应在所有方面受意大利法律管辖。
对于任何争议,唯一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意大利米兰法院.